2025-07-08 星期二

八闽大地,国防动员有了法治抓手 ——解析《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

来源: 编辑:吴海东
 

 

汽车分队

中国网9月12日讯(通讯员 肖芳菲)在福建省泉州市联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内,组建着一支某预备役团指导下建立的汽车应急小分队。在这支分队里,每天早操一小时,内务秩序参照现役部队标准,一半员工跑运输,一半员工随时待命。多年来,他们积极响应动员号召,一有演训活动,总是召之即来。9月7日上午,记者走进该企业,看到总经理张显贵正带领公司员工补充铁锹、背囊等战备物资。

“最近省里公布了即将实施的《国防动员条例》,在公司内反响很大。”张显贵告诉记者,公司内组建了汽车应急小分队,平时,大家就十分关注民兵预备役方面的法规,尤其是相关待遇问题。这几天,了解到预备役人员征召后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大家纷纷表示,民兵预备役人员权益有了坚强的法制保障,自己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国防事业中。

张显贵所说的《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7月29日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该省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配套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实际举措,也是福建省第一部系统规范国防动员工作的法规。近日,记者来到该省国动委综合办,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出台国防动员地方性法规是形势任务所需、职责使命所系

“制定《条例》,对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就是为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保障国防动员工作顺利进行。

他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加快发展,国防动员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国防动员的做法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制定《条例》,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变化的国防动员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规范政府、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福建省区位特殊、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国防动员任务十分繁重。”该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由海路可以到达南亚、西亚、东非。独特的地理位置,让福建在布局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方面,有着独特的要求,除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外,还要参与海上维权搜救、支援军事行动。制定《条例》,对国防动员作出明确规范,为平时动员准备和战时动员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平战转换的能力,确保受到安全威胁时,能够迅速依法动员,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军事实力。

“制定《条例》也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需要。”他说,当前,军民融合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制定《条例》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将平时动员准备、战时动员实施等工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对军地相关部门和公民个人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使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平时建设与战时使用有机衔接,真正实现“平战一体、军民融合”的建设目标。

“因此,制定配套性国防动员法规刻不容缓!”据介绍,基于以上认识,福建省军地双方达成共识,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地方性法规,依法推进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2013年,该省人大将《福建国防动员条例》列入“2013—2017年立法规划”。此后,由省国动委牵头展开起草工作,经过培训学习、考察调研、起草拟写、讨论修改、征求意见、人大审议等六个环节,期间召开各类研讨会、论证会16次,在草案拟制后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了15次修改完善,在多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7月29日研究通过。

《条例》主要依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国防交通条例》等法规进行拟制,共9章55条,重点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履行的国防动员义务,预备役和国防勤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在框架和内容上,既借鉴了《国防动员法》和其它省市法律法规条文的章节划分和内容布局,更结合福建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组、整合,使其更加符合当地国防动员工作实际。

1 2 3
闽ICP备11004081号-2 邮箱:200822659@qq.com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