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扬州警方通报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年男子和一名老年妇女相撞,老年妇女看到骑车男子伤势严重便匆匆离开,骑车男子数天后不幸身亡。警方历经1个多月,终于找到了逃离现场的老年妇女。 扬州交警部门表示,因为法律认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针对的都是驾驶人,因此大妈的行为很难从法律上界定,也就是说她的行为不属于“逃逸”。不过,大妈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没有抢救伤者也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逃离现场,这肯定存在过错。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