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癩蛤蟆也犯法?”淳安農民陳某被警方抓獲時,一臉懵圈。在他看來,這是“小事一樁”,警方未免有點小題大做了。森林警察剛去找他時,陳某還很鎮定地對身邊的人說:“沒事,抓癩蛤蟆難道還犯法?”
今天,杭州淳安縣森林公安証實,當地農民陳某因抓了114隻癩蛤蟆遭舉報后被抓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被宰殺的癩蛤蟆
為飽口福逮殺上百隻癩蛤蟆
“以前真的不知道逮癩蛤蟆是犯法。今后,再也不干逮麻雀、捉癩蛤蟆之類的事了。”民警告知陳某違反狩獵法規,在未取得狩獵証的情況下,採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已經涉嫌非法狩獵罪,陳某后悔不迭。
48歲的陳某是淳安縣安陽鄉人。2月18日上午,群眾舉報有人正在小溪邊宰殺癩蛤蟆,隨后陳某被淳安森林警察抓獲歸案,109隻癩蛤蟆已經被宰殺,還有5隻活體被當即放生。
時下正是春暖花開之際,也是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節。陳某想抓些野味,弄幾頓豐盛的宴席犒勞自己和親朋。2月14日下午,他手提蛇皮袋,在鄰近的姜家鎮浮林村村頭的小水庫裡“奮戰”數小時,抓到114隻癩蛤蟆。2月18日上午,陳某安排了朋友在溪邊進行宰殺,沒想到遭到舉報,驚動了警方,更沒想到會涉嫌犯罪。
辦案民警介紹,當地人喜好吃“黃蛤”,這種黃蛤蟆隻有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才有,隻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時候出來幾天。身上有黃色的小點和暗褐色的大點,因此欲稱“黃皮蛤蟆”。
陳某交代,他也好這口,所以才去抓蛤蟆,由於烹飪后隻吃腿,親朋好友人一多,吃上百來隻蛤蟆也並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