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星期二

一年里发生33起事故 驾车故意撞对方车辆只为“碰瓷”

来源:中国网 编辑:吴海东

20日,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净月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处理一起简易交通事故时,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有15年驾龄,还开了3年出租车,却在一年时间里发生33起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询问,对方终于交代了7起驾车故意碰撞对方车辆获取钱财的违法行为。

事故:

一年里,共发生33起交通事故 绝大多数事故对方全责

2月16日17时05分,净月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阳正在单位值班,一名男子来到他的办公室,称自己的出租车被其他车辆剐蹭,需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李阳经过询问得知,当天16时40分,这名男子驾驶吉AY8642号现代牌出租车在生态广场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事故。当时面包车变更车道要驶出广场,结果车辆的右后部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的左前部发生碰撞,不过两车车损并不大,总共在1000元左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面包车应该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责。

但在具体询问事故经过时,李阳发现出租车驾驶员言辞闪烁,不像一名正常处理事故的当事人,非常不符合逻辑。

出于职业的敏感,李阳调取了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的事故处理记录,结果发现从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12月份,在一年的时间里共发生33起交通事故,而且绝大多数事故责任全是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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