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排、民众受害、政府埋单”一直是部分排污企业的如意算盘,但是这样的做法恐怕再也行不通了。 2月20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成功审结了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诉新昌县某胶囊有限公司、吕某和新昌县某轴承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当天上午,原告与三方被告签订调解协议书,三方被告赔偿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评估费共计8万余元。据悉,这不仅是绍兴市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第一例成功审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我省环境保护司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