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临汾交警“罚抄写”执法方式引发舆论关注。为整治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为,临汾交警使出奇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
记者联系山西临汾市交警支队核实,被告知:“罚抄写”做法并非组织行为,系一名协勤警个人所为,该做法现已被叫停。当记者追问是谁叫停的、市交警支队对此有何回应时,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长期以来,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较为普遍,事故发生率高,但民警在执法中常常又苦于“法不责众”,如何纠正和处罚向来是一大难题。据了解,全国已有不少地方交警开始探索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且成效明显。
有观点认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临汾交警“罚抄写”违背了现代交通管理的法治化追求。也有观点支持交警,认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是交通管理“老大难”,加大交规宣传教育比处罚更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