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闭幕,表决通过了红十字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红十字会法将于2017年5月8日,即“世界红十字日”起施行。
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 盛佳鹏 摄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分为总则、组织、职责、标志与名称、财产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30条。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着重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管。如在财产与监管一章中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