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父不要儿子给赡养费,只想让儿子不骂他,话语关心他,他还想自己和儿子住。经过法官调解,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近日,江津区首例“精神赡养”案件最终由江津区法院的法官调解结案。 2月28日,一年过九旬的老人老杨独自来到江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儿子杨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精神上的赡养义务。这是自201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对“精神赡养”作出明确法律规定以来,江津法院受理的首例该类案件。这份“特殊”的诉状立即引起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重视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