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自2014年起,为民警高某提供吸毒贩毒人员的线索,后宋某向高某建议,可以向被抓获的吸毒人员勒索钱财,高某表示同意。2015年2月25日至28日,宋某、高某等人在海淀区和朝阳区三次向吸毒人员勒索钱财,其中成功一次,勒索钱财3万元。近日,海淀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宋某和高某犯敲诈勒索罪,两人均获刑1年7个月。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