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星期五

光泽县“六大法”保农普数据质量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编辑:刘舒林

为获取客观、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登记资料,光泽县采取六种办法做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工作。

一、观察法。普查员在入户的过程中,要用心观察普查对象周围环境,对于农业普查表中居住住房结构、居住住房类型、畜禽存栏数量等指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掌握的情况,判断申报是否属实,当调查对象不能如实申报时,普查员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让其彻底解除顾虑,积极配合调查。

二、推理法。普查员要根据自己掌握情况和普查对象的申报内容,反复进行推理,判断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比如在户表人记录中,一般来说,结婚一年左右的夫妇,在农村很有可能有出生人口;又如当农户种植农作物面积较大时,可能有较多的产品销售收入,一般农户愿意将面积报实,但收入不愿报实,主要是怕漏富。遇到此类问题时,普查员很有必要认真宣讲农业普查的有关规定,反复强调这次普查的结果不作为征税计费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并承诺要保守秘密的有关规定,让普查对象放下包袱,如实申报。

三、引导法。普查员的询问技巧大有讲究,在这方面普查员要多研究调查对象的心理,在调查时要努力创造一个和谐、互信、宽松的调查环境,让普查对象敞开心扉,交出家底,而不能有支差应付的思想,普查员要不失时机地加以启发、引导。当前在农村大多数农民还没有记帐的习惯,农民的收入完全是一本糊涂帐,在调查收入时,调查员要帮助农民扳指头,细算帐,算准帐,以便获取真实的数据。

四、旁证法。在入户前,普查员要广泛收集资料,尽可能把户籍记录、土地承包合同等与普查有关的行政登记资料掌握在手,以防漏登人口或错填有关指标,当申报内容与登记资料有出入时,普查员要帮助分析原因,据实填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场登记要依据行政资料,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行政登记资料。

五、外围法。对于比较直观、但农民又不愿意申报的一些指标,普查员入户前,可以从外围寻找一些答案。如户表中拥有几处住宅,拥有汽车、摩托车数,农业机械和设施数量,畜禽存栏数等指标,普查员可以通过村组干部或其他途径事前有所掌握,防止普查对象不如实申报,必要时可以进行提示,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既要保证数据可靠,又要防止相互揣测,造成普查对象的不愉快。

六、预填法。对于在一个普查小区普遍性的指标,农户一般都如实申报,如户表中获取饮用水是否困难,饮用水主要来源,是否使用入户管道水等指标,普查员在访问村组干部后,可以直接填入表中,在现场调查时,只作核实,这样填报的数据既准确,又缩短了现场调查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一些不容易理解和难以获取的指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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