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昨日在庭审现场。
广州医科大学女大学生赵某某在流花湖公园遇害案,昨日上午10时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郑发岑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郑发岑听判后表示“对死刑没意见”,但其否认杀死赵某某,称将上诉。庭审结束后,郑发岑对父亲下跪并哭泣。
郑发岑,今年29岁,初中文化程度,住江西省万年县,2011年3月因强奸罪被佛山顺德区法院判刑6年,2015年3月2日被释放。包括流花湖一案,郑发岑共犯五起强奸罪,其中一名受害人是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