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8日讯(记者周晓磊)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福建元素频频亮相,福建将如何借助海丝核心区的优势,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吸引海内外媒体关注。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海丝起点城市,福建泉州的海丝遗迹非常多,曾进行多次海丝周边环境文物保护和管理专项整治。今年1月份,泉州首部实体法《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泉州地方立法的首秀,这部法律的制定也一直备受关注。18日,本网记者就该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等采访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少鸿。
就海丝条例的解读,黄副主任表示:海丝史迹首先是“遗迹、遗址”,是不可移动文物,它不包括可移动文物,也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它是反映泉州由海外通商贸易、文化交流等活动留存下来的“遗迹、遗址”;第三,它要具有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不具有这些价值的,就不能认定为海丝史迹;第四,它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特别是在宋元时期,泉州作为“东方第一大港”与海外交往留存下来许多“遗迹、遗址”。
据介绍,条例明确泉州市实行海丝史迹保护名录制度,规定列入保护名录的海丝史迹为保护对象,先为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海丝史迹的评定标准,后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评定标准进行普查后申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并编制保护名录,最后报市政府核定并公布。日前,泉州市政府公布首批19处保护名录,包括万寿塔、洛阳桥等。
此外,针对海丝史迹保护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条例设置了四个方面的保护措施,构建全方位的防护体系。其中明确了破坏海丝史迹的各种行为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禁止在海丝史迹及其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上张贴、涂污、刻划,禁止在保护区域内采石、采砂、采矿,造坟、毁林等,例如对于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责任人擅自修缮、迁移、重建、拆除海丝史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规定了政府应当对在海丝史迹保护、管理、利用和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提高全社会参与海丝史迹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