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星期四

福州市司法局推动滨海新城物业服务纠纷调委会建设

来源:中国网 编辑:颜学辉

随着福州滨海新城拉开建设大幕,大批房地产项目落地动建,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为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改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滨海新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纠纷中的作用,福州市司法局主动出击,攻坚克难,深入开展滨海新城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化解物业服务纠纷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是构建调解组织新型格局。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新型格局。设立福州市指导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长乐市成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长乐市住建局、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长乐市住建局,负责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复杂疑难物业服务纠纷。各街道(乡镇)设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乡镇)物业管理站,吸纳专业调解力量,负责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物业服务纠纷,通过联合调解方式指导社区(村)物业服务纠纷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各社区(村)设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受理、调解及纠纷信息的排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以皇庭丹郡小区为试点社区,设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室,以点带面,试点先行,放大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加强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街道(乡镇)为重点,基本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长乐市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负责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各街道(乡镇)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社区(村)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建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人才库”,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提高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的基础设施建设,长乐市住建局协调当地街道(乡镇)落实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及人民调解员的人员经费由住建局向财政部门申请列入财政预算,财政经费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三是规范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厅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建立统一的调解台账和文书格式,制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调解组织与长乐市住建局、司法局建立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受理事项、办结协议达成等信息互通机制。按照《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对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周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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