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中毒死亡 房东被判赔付34万
租客洗澡中毒死亡 房东被判赔付34万:2009年7月起,彭先生在天河区长兴路租了一间出租屋。去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一出租屋内,租客彭先生因煤气中毒死于出租屋内。彭先生的母亲因此将房东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房东娥姐应对彭先生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判决娥姐赔偿张婆婆物质性损失34万元。
2015年3月9日,彭先生被发现死于天河区长兴路出租屋浴室内。根据民警、法医的推断,彭先生死亡时间约为3月6日(被发现之日三天前)。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长兴派出所于2015年3月9日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确认彭先生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