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我厅制定并印发了《福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厅办〔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和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4号)要求, 充分发挥投资工程包带动作用,促进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2017年,实施完成以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投资工程包,总投资8亿元。完成存栏2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1200家,其中: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1037家,投入资金5.19亿元;存栏1500-50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163家,投入资金2.45亿元。完成1个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资金0.38亿元。
三、《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工程包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可实施、年内能形成即期投资增量的项目上,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任务。二是建立月报制度。根据省政府“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的要求,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工程包月报制度。各级农业部门应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及时掌握收集本地区工程包项目投资建设的进展情况。三是强化督查机制。各设区市农业局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时序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省农业厅将对工程包项目实行季度通报,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慢、工作滞后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