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曹建明指出,要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规律研究,健全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严肃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巩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对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积极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服务管理,配合做好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
曹建明强调,要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安全。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要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