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中的被害人还采取极端手段严重侮辱被告人母亲,肆意挑衅被告人于欢的心理承受极限,而报警之公力救济又未能解除自己和母亲被限制自由、被侮辱的状况,防卫的正当性就更不存问题(只是致人重伤死亡过当了)。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催款人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情急之下的儿子摸出一把水果刀乱捅,催债人员杜志浩被捅死。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
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被告人欲离开但被阻止,摸出了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