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星期三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2020年底前部分城市施行

来源:法制网 编辑:颜学辉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2020年底前部分城市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就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通知。根据《方案》,2020年底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设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根据《方案》,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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