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江英峰小学教职工签署不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承诺书。图/晋江龙湖镇教育委员会
一纸红头文件,搅动福建晋江教育界,也引发全国性关注。
之前,网上盛传一则关于“教师做微商 家长很纠结的帖子”引起了广泛关注,教师做微商,合适不合适?来听听各方说法!
现象:教师借用朋友圈做微商
教师做微商的帖子引发广泛关注,大致内容是在南京、江西等地的教师加入创业流,纷纷在微信上开启了网店,销售各种不同的产品,在教师的身份之外体验另一种身份--微商。
发帖的张女士在帖子中写道:“儿子的一名任课老师半年做了微商,天天在朋友圈里发保健品广告,还经常发一段段很‘励志’的话,鼓动大家做微商,声称现在就是微商时代,可我们作为家长,很担心教师加入微商这个群体后,会带来什么影响?”
事实上,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大背景下,并非独有南京、江西等地的教师加入了微商这个群体中,东莞以及其它城市也有少数教师加入了微商群体。
东城的周女士就坦言,儿子上幼儿园,入园后,为了便于沟通,班级有建家长群,老师也在其中,而且每个家长都有加班主任和老师的微信,“没想到的是他们班主任做了微商,当时看到时候有点小惊讶,再后来,发现班主任老师有时候会在白天上班时间更新微信产品。”
而东莞某幼儿园教师周老师对自己做微商毫不掩饰,她说自己并没有在上班时间发产品信息,而是利用下班和周末的时间附带做一下,“因为是北方人,北方盛产苹果,为了帮家乡的苹果销路出一点力,我也会在苹果收获季宣传一下家乡的特产,看身边有没有人需要,不强买。”周老师还告诉记者:“其实同行当中做微商的也不只是一两个,虽然算不上多数,但也不是零星,大家都是业余做的。”
3月21日,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印发文件,禁止全市范围内包括在编及合同制教师在内的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各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同时开通家长举报热线。在文件中,晋江市教育局将这一政策的动机,解释为部分教师从事“微商”,已“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损害教师队伍形象”。
文件下发十天,执行却不乐观。昨日,晋江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确认,目前尚未接到举报线索,也没有处理一名在职教师。其表示,教师从事“微商”,取证及认定都是难题,目前仍停留在“自查”阶段,对没有自行整改的,将由纪检部门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