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小利误大事!省5元购假证被拘 相亲对象被放鸽子 网友: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名东阳男子自作聪明向假证贩子“批发”行驶证,岂料遇上骗子,假证没到手,反而被对方以交“定金”、“人身安全保证金”等名义骗走了2800元钱。警方提醒,购买、使用假证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清明节前的一个上午9点左右,东阳乡下某镇男子金某经过城区东门菜市场西大门时,看见墙壁上一个做假证的广告,正好想做几本假行驶证的他就拨通了广告上的那个手机号码。
“接电话是一个女子,我说要办行驶证,她说200元一本,我说要办14本,她说先汇800元定金,还给了我一个银行账号。”急于早日拿到假证的金某一挂断电话,就来到白云街道一农业银行的ATM机上,先汇了700元钱到对方的账户,而后又添加的对方的微信,通过微信红包形式将余下的100元“定金”付清了。
“定金”付清不久,金某还没来得及离开银行,对方来电了,称为了能把那些证件安全送达,还需要交2000元钱的人身安全保证金,不疑有诈的金某又在那台ATM机上分两次汇出了2000元“人身安全保证金”。
就在金某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对方又开口要钱了,这次的理由“诚意保证金”,金额是8000元。由于一时间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了,金某就拒绝汇款了,对方听金某态度坚决,改口不能直接把证送过来,只能通过邮政邮寄方式,并承诺次日必定寄到。
那时的金某还心存幻想,可清明节都早已过去,他还是没有收到“货”,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了。
民警介绍,金某实际遇上的是打着办假证幌子的通讯(网络)诈骗分子,不法分子编出种种理由,其目的不是卖假证而是为了骗钱。
我国法律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贩卖、制造假证属于违法行为,购买、使用假证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涉嫌使用假证诈骗等行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别心存侥幸触碰假证件,以免到时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