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禽兽父亲猥亵性侵女儿4年多 被判刑
在台州务工的杨某和崔某是夫妻,两人育有一子两女。大女儿崔某甲2002年出生、小女儿崔某乙2008年出生。
2014年8月,杨某和崔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至2016年期间,崔某多次对未成年的女儿崔某甲实施猥亵和强奸行为。
2016年11月17日,法院作出判决,崔某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因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母亲要求撤销父亲监护权
杨某认为崔某行为对女儿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请求法院撤销崔某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
法院审理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变更监护人。
被申请人崔某多次性侵害未成年女儿,严重危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现申请人杨某要求撤销崔某对两个女儿的监护资格,被申请人崔某亦认可该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