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倩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昨天公布了2017年重点高校专项招收农村贫困学生计划。今年共14所省内高校参与,全省30个县区1650名农村贫困学生有机会受惠。
2017年,广东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不在实施区域内。
据了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广东部分第一批本科高校承担。
省招生办公室将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报考两大专项计划的条件
1、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
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7年8月31日;
2、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分别在“自主招生等(高校专项计划)”栏目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目填报相关一本院校和相关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