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1998年开始实施幸福工程以来,各级计生协会积极借助社会力量,不断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救助资金总量、累计滚动投入资金和累计救助户数均居全省前列,先后被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评选为“幸福工程奉献单位”和“爱心集体”。
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多渠道筹资
漳州倡导社会募捐、争取慈善机构资金投入、号召全市干部职工捐赠一日所得、鼓励村集体经济投入等,为幸福工程丰富了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进一步提高了幸福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化。
截至2017年4月,全市累计项目资金达6018.7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达到5705.71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4.8%,国家组委会资金103万元,省组委会资金210万元。全市10个县(市、区)资金总量达300万元以上。长泰县、芗城区被授予“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云霄县被授予全国“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还有5个项目点获得“示范点”称号。
创新帮扶模式实现杠杆化运作
漳州市在运作中紧紧围绕县、乡重点经济产业,根据受助家庭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运作模式,实现了从单一模式帮扶到多种运作模式并进的格局。
“企业+计生贫困母亲”。对于“无资金、无项目、无技能”的计生贫困母亲,采用“直接到人,入股分红,务工赚钱,不担风险”的模式,选择企业以入股就业分红的形式救助计生贫困母亲,年分红每万元不低于10%。整合受助母亲资金集体入股经营,以务工挣工资,以分红获效益,救助资金由企业归还,受助母亲不用承担风险。
“合作社+计生贫困母亲”。引入农业合作社,计生协会利用当地优势,帮资金、帮技术、帮推广、帮销路,实现“种、养、加”“产、供、销”一体经营。
“基地+计生贫困母亲”。利用各部门重点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贴息贷款等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产业建立示范基地,基地捆绑扶持一批计生贫困母亲入股、务工、分红。
“能人+计生贫困母亲”。依托当地经济能人,带动一些发展能力较弱的计生贫困母亲,降低她们单独创业的经济风险。
“整村推进+计生贫困母亲”。根据集体产业优势,按照“整村推进、规模救助、集中实施、减少成本”的原则,带领贫困母亲集体发展特色产业。
截至2017年4月,我市有132个乡镇,1482个村(居)实施幸福工程,分别占乡镇总数的95%和村(居)总数的73.7%,累计滚动投入资金25808.89万元,累计救助32913户,脱贫率达88.41%。 (陈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