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0日讯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审计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和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监督的通知》(闽审综〔2016〕93号)文件精神,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福州市审计局制定下发了《福州市“尼伯特”台风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已正式启动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
方案明确,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束时止,对各种财政性资金投入以及各类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方案要求,跟踪审计期间要持续关注灾后重建工作,每半年出具一次跟踪审计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审计重点是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物资和资金筹集、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情况、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
方案强调,近两年闽清县、永泰县审计局及福州市局要以灾后重建跟踪审计为重点,适时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进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