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0日讯 2016年8月28日,这天是他34周岁的农历生日,而他的人生却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陈某尧在家中与家人一起庆祝生日后觉得并未尽兴,于是邀请了黄某、刘某及许某三个朋友一起喝酒吃宵夜,吃完宵夜后他独自骑摩托车回家,在回家途中摩托车撞击路中护栏,陈某尧当场死亡。
意外事故发生后,陈某尧家人十分悲痛,认为其是由于请朋友吃宵夜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要求黄某、刘某及许某对陈某尧的死亡进行赔偿。黄某、刘某及许某则认为是陈某尧邀请他们出来玩的,而且当时吃完宵夜就发现陈某尧已经喝醉了,一直劝陈某尧不要回家,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回去,但是陈某尧执意要回家,才导致意外的发生,和他们关系不大,不愿意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9月6日,梅溪司法所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于此事的看法后,结合过往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有的放矢的调解。对于家属方,说明此事是由于陈某尧醉酒驾车造成,陈某尧自己应负主要责任;对于朋友方,明知陈某尧当时已经喝醉,没有及时制止他独自骑车回家,应负有次要责任。在了解了责任区分的判定后,双方均表示可以接受司法所提出的看法,家属方不再要求黄某、刘某及许某负全部责任,黄某、刘某及许某也表示他们当时确实做得不够,没有阻止陈某尧酒后骑车回家,愿意对陈某尧的家属进行一点的赔偿。
由于司法所前期的工作到位,此时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已经缓和下来,能够平心静气的商讨赔偿数额,所以很快就商定了黄某、刘某及许某每人赔偿陈某尧家属一万五千元,合计四万五千元的赔偿,同时黄某、刘某及许某还承诺帮忙处理陈某尧的出殡事宜。一起由于庆生导致的悲剧在梅溪司法所的努力下得以顺利的化解。(林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