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篇关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文章引发了数万名网友转发、评论,文中“房产证即将下岗”“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不等于房子是你的”“房产证上没名字无所谓,不动产登记时加上就行了”等说法成了众人讨论的焦点。
其实早在今年初网上就有类似的文章出现,记者也就其中一些说法向相关部门和律师进行了求证。
房产证是不是无效了,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书?
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职权分散在不同部门,各种证书繁多,增加了老百姓办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了减少办证环节,方便统一管理,国家制定了新的不动产登记政策。
目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停止颁发,买房子拿到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并不作废,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