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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向溧阳警方进行求证。溧阳警方证实,5月10日下午15时许,在在南大街平陵街路口,确实发生了女子阻碍执法的情况。
一个女人面对交警的罚款处罚,竟然用脱衣服的方式来对抗。不知其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羞耻感在哪里,尽管衣服是穿在自己的身上,想穿想脱随自己,但即便是抛弃道德于不顾,可作为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又岂能因此而裸奔。
脱衣抗罚拷问担当观。在大街上,手里拿着裤子大喊大叫,不知道的还以为又是泼妇骂街,而实则是为区区20元罚款。自己违章却不敢于面对,这样的人还有何责任和担当所言。在有法之规定,有人当面纠正的情况下都如此对抗自己的违法行为,试想其在工作岗位上,在家庭生活中还能主动担责,勇挑重担?人在做天在看,就不怕自己的行为影响下一代?
溧阳警方作出了女子“脱衣”阻碍执法情况的通报。据称:5月10日15时许,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溧阳南大街平陵街路口,因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被路口执勤人员当场拦下。余某拒不配合接受处理,且使用锁具对执勤人员进行攻击,并采取脱衣、躺地等不文明行为威胁执勤人员,阻碍执法行为。
目前该起案件已移交至城中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