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1 星期三

男子逃18年自首:这样的生活,我真的过够了!

来源:大洋网 编辑:章丽艳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5月9日17时许,一位左胳膊残疾的中年男子迈着沉重的脚步来到了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的值班室,看到指导员唐文明便走上前说:“我来自首!”而此时离案发已过去18年,荣某某当年仅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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