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星期三

台同性婚姻合法化 用语: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家长?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颜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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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月的等待之后,台湾“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4时宣布“释宪”结果,认定“未保障同性婚姻为违宪”,意味着同性婚姻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让台湾成为亚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

之所以会有这起“释宪案”,起因在于岛内第一个公开出柜者祁家威与男伴,在2013年3月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祁家威认为,台湾“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之虞,申请“释宪”。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也认为,许多家长担心承认同性婚姻后,“民法”上的夫妻改为配偶,父母改成家长,是破坏传统,但“爸爸、妈妈、表姐、姑姑”等称呼从来就没有出现在“民法”用语上,这些担忧多虑了,因此也申请大法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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