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者以人质为要挟,如不能满足其要求便将人质杀死,就是撕票。在有些极端情况下,有时没有谈赎金的情况下,绑架者已经把人质撕票。“撕票”如果从行为上看就是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当然不一定会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也就是说,“撕票”应该是一种极端行为,是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8月30日,雄县雄州镇某村一名16岁女孩在上学途中遭到绑架,女孩父母向绑匪交纳了30万元赎金,不想女孩仍被绑匪残忍杀害。9月2日,警方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被害女孩今年16岁,在雄州镇中学就读,学习成绩非常优秀。8月30日下午1时40分许,女孩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独自去上学,由于学校离家较远,所以走得非常匆忙。然而当日下午女孩并没有出现在学校,班主任老师于是给女孩的家人打去电话询问。女孩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也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下午4时许,一个陌生男子给女孩的家人打来电话,称女孩被他们绑架了,如果想女孩活命,准备50万元赎金。
家人立即答应了绑匪提出的条件,随后向警方报案。8月31日,女孩父母勉强凑够了30万元赎金,在绑匪同意后,女孩的父亲王先生携带30万元赎金独自赶赴绑匪指定的地点。期间,绑匪屡屡更换交纳赎金地点,最后,王先生按照绑匪的指示,在荣乌高速雄县段的某地将赎金扔下了高速公路。然而,绑匪收到赎金后并未履行承诺释放女孩,电话随后再也无法接通。9月2日上午,经证实女孩已经被绑匪杀害。
据当地警方介绍,接到受害人家属报警后,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于9月2日下午5时左右,将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办结此案,依法严肃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