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发生以来的20年,林青华大部分时间都是失去自由的。1996年,这个22岁的福建省福清市苍霞村村民,被指为一起抢劫案的凶手,两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000年、2001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撤销判决、发回重审。法官发现了一些疑点:警方已对案发现场的指纹拍照,也提取了众多村民的指纹,但没有鉴定报告;作案凶器来福枪的来源和去向均不明确;赃物金首饰未提取到案;公安部门提取的凶手作案时的衣着也来源不明。支撑起案情的,主要是林青华的供述及其他证言。
福建省高院最终作出了被律师认为是“留有余地”的终审判决——2005年11月,林青华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林青华的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林青华在狱中拒绝减刑,并称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刑讯逼供。早前,福建省高院已驳回林青华的申诉。
案发时“去向不明”遭怀疑
当年的案情并不复杂:1996年7月15日凌晨1时许,苍霞村一户人家遭持枪入室抢劫,凶犯逃离现场时,开枪导致女主人受重伤、其14岁女儿死亡。
司法资料显示,福清警方发现了室内电视机后部有指纹痕迹,随后对指纹拍照。紧接着,苍霞村16岁~40岁男性均被警方提取了指纹,并“逐人过滤”,调查案发当晚去向及平时表现。
林青华也来到村委会接受调查。当年7月22日,他对警察说,案发时,他在福清市三山镇打工。但警察很快证实他在说谎。次日,林青华在派出所会议室改称自己在表兄家看录像、过夜。警察随即发现这又是一个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