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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市民卢女士来电反映,她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上个月因为将一张对外的账单原件弄丢,这个月发工资时,她发现公司扣了她1000元工资。卢女士质疑,公司在没有告知她的情况下擅自扣除她的工资是否合理。
【记者探访】账单丢失,卢女士也很着急,但是一直找不着,所幸还能找着一份账单的复印件。“我已经与对方公司联系过了,对方也没有不承认账单。”卢女士说,她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所以公司不应该扣她的工资。
记者联系上卢女士所在的公司负责人余先生,余先生告诉记者,卢女士将公司的一份账单弄丢后,她就提醒过卢女士如果找不着,就要承担一定损失,这是公司规定,这是因为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毕竟是账单原件丢失了,对方单位如果不承认复印件,那就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余先生表示,公司有规章制度,扣除卢女士的部分工资也是作为一种担保,如果对方公司不追究责任,他们会将1000元还给卢女士,如果对方追究,那么这些钱就得作为赔偿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