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本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泉州农商银行就落实“阳光信贷”制度公开声明如下:
一、本行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办理贷款和普惠金融卡等一切授信业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过桥转贷”业务。
二、本行严禁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或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一切财物,或接受客户宴请;严禁向客户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三、本行严禁内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参与“过桥转贷”、参与经商办企业。
四、本行推出网上申贷“e平台”,可通过关注泉州农商银行的微信公众号、泉州农商银行官网,或者致电96335客服电话进行自主申请贷款、信用卡等业务。
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本行名义,通过互联网网站、客户端、短信、微信等任何渠道,代办贷款、普惠金融卡、“过桥转贷”等一切授信业务,并收取“介绍费”,均与本行无关,请广大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同时本行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本行合法权益的一切权利。
若本行内部员工向客户索取或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一切财物,违规接受客户宴请,拒不受理符合条件的信贷业务申请,参与民间借贷、“过桥转贷”等,欢迎广大客户向本行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举报电话:22790329、22790300。
举报邮箱:sjjcb@qznsyh.com.cn。
泉州农商银行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