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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央视新闻报道了“安徽蚌埠法院公开宣判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新闻,其中提到,老家湖南道县的妞妞,在她6岁时,便被父母以5万元/年的价格出租,何展莲便是承租人之一。
因长时间没有接触正常社会,在被送到蚌埠救助管理站时,妞妞一度精神崩溃。2017年6月2日,经救助站申请,安徽蚌埠蚌山区人民法院裁决,剥夺妞妞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据蚌埠蚌山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妞妞“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长期从事盗窃行为”,其父母明知妞妞被带着从事“盗窃而持默认或放任态度”,剥夺妞妞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至此,我国首例由民政机构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落下帷幕。
“老成”的小女孩
大人掩护她进休息室行窃
蚌埠警方最初注意到妞妞,是在2016年6月20日。当天,蚌埠市丰源大药房兴中路店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2017年6月10日,涉事药店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6年6月20日下午5时许,“小孩偷走了3000多元现金。”
她回忆,事发时店里还有另外两名员工和一位顾客,“三个中年妇女带着小女孩进来了,他们分别咨询不同的药,就这样闲聊了大概有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