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因怀孕主动休假公司以旷工将其辞退
市民章雪在怀孕期间被公司以提供的病假条与身体实际情况不符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章雪不服,遂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问题。
案件详情: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家大型私企工作。上个月,我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随后向公司递交了病假条。
很快,公司派人去医院核查我的病假和病历情况,发现是我自己主动要求休息,而且病历上也有注明。他们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我的身体状况其实是可以应付岗位工作的,所以要求我返岗上班。
我已经按照请假流程履行了病假手续,应当享受病假,拒绝上班。就此,公司提出我的病假与身体实际情况不符,不出勤属于无故旷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若开具虚假病假条无故旷工,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随后,公司以虚假病假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做法,我十分气愤,特此咨询,公司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