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星期三

于欢案23日宣判 庭审的结果牵动着各方的的神经 原事件回顾

来源:人民网 编辑:颜学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发布公告,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将于23日公开宣判。

公告称,该院定于2017年6月23日9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庭审重点围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各方提交的新证据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员、上诉人、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于欢做了最后陈述。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辱母案,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看到母亲受到侮辱,怒不可遏,持刀刺伤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之前的一审判决中于欢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于欢不服,提起上诉。于是在2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辱母杀人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于欢称,自己当时处境危险,自己的行为属合理自卫。检察官当庭表示,此案由违法逼债引发,是一起具有防卫性质的伤害案件,一审公诉、判决认定事实不全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性质,构成防卫过当。

于欢的辩护人称,检察院指控于欢构成故意伤罪证据不足。于欢实施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辩护律师指出,于欢在持刀后对讨债者进行过警告,捅伤人后,并没进一步追捅,说明于欢持刀的意图是驱散讨债人,不让其母遭受人身危险甚至生命危险。另外死者杜志浩组织讨债者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迫使苏银霞还债,构成抢劫罪。

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起诉书和一审讯决书对此均未予认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合理防卫明显超越必要限度形成严重损伤的,应当负刑事义务,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的规则,应当经过第二审程序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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