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星期三

判朋友圈道歉5天 造谣人原本是该公司的员工

来源:中国日报网 编辑:颜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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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朋友圈道歉5天 造谣人原本是该公司的员工】刘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了几次针对某公司的内容,结果被告了。杭州上城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连续五日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刘某是B公司的发起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6日,某知名电力系统A公司对B公司进行增资,成为了B公司的大股东。

但是后来,在B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刘某与A公司产生了纠纷。

2015年7月19日,B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刘某辞去总经理职务。2016年4月27日,B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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