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列队、鞭炮迎接、摆宴聚餐……山西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绰号“程三”)高调出狱后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7月13日,该案在山西省阳城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其中,程幼泽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法院将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程幼泽等14名被告人事先对迎接程幼泽出狱进行有组织的谋划商议,并购买迎接所用鞭炮、预定宴会酒店、统一部分迎接人员服装,于2016年5月23日,在晋城监狱大门外,组织或参与迎接程幼泽出狱,聚集人数众多,且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并在程幼泽释放走出监狱时燃放鞭炮、礼花炮,身着黑色T恤人员列队迎接、献花、喊口号、喧嚣吵闹,引起群众围观,致使晋城监狱不得不请求增派武警加强警戒,延迟部分减刑人员释放时间。
据判决书显示,程幼泽此前出狱系被减刑后释放,“高调出狱”事件发生后,其减刑部分被撤销。阳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使晋城监狱“劳务加工推介会”会议多次被中断,晋城监狱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其行为给晋城监狱造成了无法精确计算的严重损失,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受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法院据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此外,此案的其余13名被告人也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获刑4年6个月到1年。
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在一审宣判结束后会见程幼泽时,程幼泽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他也将继续为程幼泽辩护。
今年54岁的程幼泽,是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人,高中文化。1984年,22岁的他伙同18岁的赵某庆实施抢劫和盗窃,他犯抢劫罪被判刑六年,赵某庆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两人相继出狱后,不仅未 悔改,反而“强强联手”,拉拢起一帮成员,先是用暴力手段打杀出名气,而后又假冒“二级警督”干起了诈骗营生。
1992年4月13日,该团伙 成员李某的岳父母因地基纠纷和邻居发生矛盾,当时已经是团伙骨干成员的程幼泽和团伙头目赵某庆纠集30余名团伙成员在广场集中,然后分乘车辆浩浩荡荡赶赴现场。他们先将包工队打跑,后又将即将竣工的五间瓦房全部推倒,吓得村里的老百姓不敢出来观看。
此后,该团伙越来越嚣张,绑架、勒索,无恶不作。同年6月9日下午,程幼泽等6人将郊区一炼铁个体户张某骗到赵某庆家中,剥光衣服,毒打一顿,强迫张某 拿出一万元现金给他们。因张某手中无现金,便将价值4000元的一辆摩托车作为抵押,又写下6000元的欠条。随后他们又将张某劫持到程幼泽家,关在地下室长达一天一夜。
时隔半年,该团伙再次作案。赵某庆骑摩托车停在一个杂货店前,店主因车挡住行人出入和赵某庆发生争吵,赵某庆拔出随身携带的 一把匕首朝店主后背捅了一刀,致其当即流血不止,昏倒在地。事后,程幼泽等人找到店主,甩给3000元钱养伤治疗,并威胁不准报案。一起流氓伤害案就这样 被“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