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3日讯 近日,上街司法所来了一名情绪激动的男子,吵闹着要政府帮助他要回工资。见此情形,调解员急忙给他倒了杯水,让他坐下慢慢说清事情的原由。
原来,这名男子为刘某,江西省抚州市人,近年来经老乡介绍都在闽侯县上街镇周边务工。2015年刘某得知老乡穆某在闽侯县上街镇有承包工程,于是就受雇于穆某。2015年7月份开始,刘某就在穆某承包的旧屋改造工程中工作。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俩人又是老乡,刘某并未与穆某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承诺。期间,因分包人等外在因素,有11600元的工资产生了分歧,刘某没有收到11600元的工资,而穆某说这份工资本应该是分包人给的。几次寻求无果,刘某才想到找政府帮忙。
了解完相关情况后,调解员立马通知了穆某来到司法所。调解员郑某细心地跟穆某说明问题的利害关系,告诉他刘某为打工人员,也勤勤恳恳地为这份工作付出了心血,对人多一份宽容与理解。对于刘某,调解员耐心地告诉他以后在工作上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两人听了调解员的意见后,均表示赞同并达成如下协议:穆某总共欠刘某工资11600元整,穆某在2016年7月20日前给刘某工资款人民币5800元整,剩余5800元在2016年12月30日前打到刘某账户。至此,此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讨薪事件频频发生,需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普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大政府及社会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余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