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上名校?别信,许多家长被骗了
升学骗局层出不穷 律师说法:保证上名校的合同无效,花的钱难追回

本期主题:升学骗局
每年6月,都是家有考生的家长们最揪心的一个月,高考、中考接连进行,成绩先后发布。也在这个月,跟升学、录取、招生相关的骗局和纠纷层出不穷。“保证名校录取”“录取不成退款”“只要肯出钱就能进”这些说法通通不靠谱,哪怕白纸黑字写下来,也因为其内容违法,约定无效。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孙玲芝 邹婷 通讯员 喻涛
案例1
轻信培训机构录取保证
花了17万元仍然落榜
培训机构号称能保证孩子被指定学校录取,株洲一名家长花费十多万元“培训费”,孩子不仅没能上指定学校,还得复读一年。近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高考录取产生纠纷的民事案件。
株洲林女士的女儿小倩是2015年的应届高中艺术类毕业生,林女士望女成凤,一直希望女儿能被好的高校录取。
2015年3月,林女士来到刘某开办的株洲市某培训学校,刘某向林女士承诺,保证小倩通过南京财经、四川音乐学院美术系、武汉科技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其中一所高校的美术专业录取线,并在小倩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美术类的文化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保证小倩被该校本部录取。刘某要求林女士向其缴纳15万元的“培训费”,他同时向林女士承诺,小倩如果没有被该四校录取,则退还所有协议费用。
林女士与刘某签订“培训协议”,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刘某个人账户支付了15万元。之后,刘某要求林女士增加2万元的培训费,林女士按要求交付。
但是,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小倩在其专业、文化成绩均符合相关高校的招录标准的情况下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林女士便找到刘某要求其退还“培训费”共计17万元。
起初,刘某答应退还,但是一再拖延。林女士无奈,便于2016年10月份向株洲市教育局举报该培训学校, 株洲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回复称:“经查,该校没有在株洲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林女士此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2016年11月份,林女士向株洲县人民法院起诉刘某,主张其与刘某的“培训协议”系无效合同,并要求刘某退还17万元“培训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教育部禁止性规定,即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原告林女士共计向被告刘某支付17万元的费用,该费用应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