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失踪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办案效率为何令广大网友“不满意”?警方缘何对嫌犯“什么都不说”无可奈何?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失踪一案,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自6月30日被捕后,已分别于当地时间7月3日、5日两度在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接受法庭聆讯。美国司法部12日发表声明说,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当天决定起诉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

章莹颖。中新网资料图
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美国对刑事罪案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办案效率为何令广大网友“不满意”?警方缘何对嫌犯“什么都不说”无可奈何?为什么由大陪审团决定起诉?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溯。江溯作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中美联合培养博士生,于2007年至2008年在美国名校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学习,曾与人合著《美国刑法》一书。
A 办案极重程序“拖累”办案效率
从6月9日章莹颖失踪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在6月30日晚间宣布逮捕一名涉嫌绑架章莹颖的27岁男子,花了23天时间。而嫌犯克里斯滕森落网后,章莹颖的下落目前仍然成谜。其办案效率令不少中国网友不能理解。
江溯分析这一现象说,一方面这是一宗个案,在该个案中FBI的办案效率或不太令中国网友满意;另一方面,美国警察办案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哪怕出现很小的瑕疵,在审判程序中很可能被律师作为有力的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所以警方在办案中非常注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