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说法
随着时间推移,认罪交易的问题也逐渐浮现,侵蚀着美国司法公正的基石。
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案一直牵动人心。近日,央视记者采访了美国西北大学法学教授罗纳德·阿兰。阿兰介绍说,寻找章莹颖的下落可能还要通过辩方律师与检察官之间的“控辩交易”。
很多人对“控辩交易”比较陌生。和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超过90%的刑事案件都是通过“控辩交易”的方式结案。所谓“控辩交易”,正式的法律术语叫“认罪交易/协议”(Plea Bargain/Agreement),通常是指嫌犯通过承认罪名换取较轻的刑事处罚。常见的认罪协议包括被告减少认罪的罪名、检察官向法官建议更轻的刑罚,以及嫌犯同意承认某些特定事实等三类。
美国之所以采用认罪交易,主要是出于司法资源配置有效性的考虑。美国的检察官在刑事案中负有极高的举证责任,与嫌犯达成认罪交易,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用于其他案件。而且,美国州一级的检察官都来自于民选,其结案率定罪率也是他们争取连任的砝码,因此,检察官自然希望嫌犯及早认罪。
而法官方面,由于美国各级法院长年资金不足、人手短缺,一个刑事案件的出庭可能要持续数月乃至数年,法官也很希望双方及早达成协议。对于大多数嫌犯来说,能够减轻刑罚自然也是一件好事。随着罪犯服刑时间的缩短,监狱的利用率也会提高,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美国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正因为这看似多赢的局面,让认罪交易逐渐成为美国刑事案件的主流处理方式。
但随着时间推移,认罪交易的问题也逐渐浮现,侵蚀着美国司法公正的基石。正因为检察官有政绩压力,所以他们往往会罗列各种罪名起诉,有时候多达上百条,然后再以此为由对嫌犯威逼利诱,以删除一些原本就不那么站得住脚的罪名,换取嫌犯的认罪。这个方法固然有效,也造成不少冤假错案。特别是认罪交易中缺失了法官和陪审团这两个关键要素,让检察官权力显著扩大,也导致大量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好律师的嫌犯,很难得到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