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配图
正义网黄冈7月19日电(肖之云
魏萍)因与妻子关系破裂,心怀不满,蓄意报复,竟放火烧岳父家。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以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王红军批准逮捕。
王红军多年前与汪某结婚,但二人婚后争吵不断,甚至开始闹离婚,汪某便离开王红军回到老家。2015年9月,王红军来到岳父家寻找汪某,希望她回心转意,但一直没有见到汪某,王红军心生报复与轻生的念头。2015年9月26日凌晨,王红军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淋到岳父家附近的秸秆堆上,用打火机点燃。随后,他将自己手腕割伤,并跳入火堆。大火燃烧使汽油桶发生爆炸,剧烈的爆炸声让王红军惊恐万分,他仓皇逃离了现场。爆炸声也惊醒了其岳父和邻居,大家纷纷起床救火,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逃离现场后,王红军开始了逃亡生活,今年6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湛江爆炸案追踪报道
58岁女婿在岳父家门前引爆炸药酿惨祸 死亡人数上升至7人 伤者中3人仍危殆
速读
2月13日(大年初四)下午1时50分许,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高山村委会黎田上村村民招学明一家正在为1岁的小孙女举办“点灯”庆贺酒宴,停在招家门前的一辆小轿车突然发生爆炸。
据湛江官方14日的最新通报,截至目前,该爆炸案已造成3人当场死亡,4人经送院抢救无效身亡,另有20余人受伤。
据警方初步调查,案发原因是招家女婿陈某麟与妻子感情破裂,为报复岳父一家人而引爆炸药酿成惨剧。
焦点
炸药何来? 正在侦查
“疑犯的炸药从何而来”成为案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昨日记者返回现场时,看到大批刑侦人员正在现场勘查。炸药来源等情况正在侦查中。
记者昨日从湛江警方等相关部门获悉,前日发生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高山村委会黎田上村的“6死20余伤”爆炸案(详见本报2月14日A4版),死亡人数已上升至7人;包括爆炸案制造者招家女婿陈某麟在内的20多名伤者中,目前仍有18人伤情较重,其中3名重伤者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情况危殆。
案发当晚,湛江市有关领导即连夜赶赴多家医院看望伤者,并要求院方全力救治。
死者中有3个是招家人
据证实,这起爆炸案的制造者、今年58岁的招家女婿陈某麟也在爆炸中被炸致重伤。“他(陈某麟)的屁股也被炸没了。”据一名警员透露,当天案发前,陈某麟曾与其岳母等人发生激烈争吵,后回到小轿车内,点燃了炸药。
当地一名警员告诉记者,疑犯陈某麟是山东籍人,个子比较高,自小在湛江赤坎区长大。小轿车是从广西购买的二手旧车,价值仅几千元,车主显示为陈某麟。
“案发时我与家人刚好去了亲戚家吃饭,家里没人,否则……”与爆炸现场一墙之隔的李姨说。
据悉,在7名死者中,招家就有3人,包括受伤的屋主招学明的妻子李少珍、年约51岁的大女儿招亚玲和十二三岁的外孙女,另有一名是刚好骑摩托车前来赴宴的湛江附属医院年约31岁的莫姓护士,还有一名是来招家喝完酒正准备离开的男子。其余死伤者除几名村里人外,多数是受邀来饮喜酒的招家亲朋。
村民说,事发时疑犯陈某麟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儿子也应邀来招家喝酒,“他与招家感情很好”。
疑犯妻妹:招家一直受到陈某麟的骚扰恐吓
村干部招先生告诉记者,招学明与妻子共有4女1子,大女儿招亚玲在30多岁的时候嫁给离异的陈某麟,两人生有1个女儿。招家的另外3个女儿都在香港定居,招家人也是常年在深圳、香港等地居住,此前很少回家。
在解放军196医院,记者见到招亚玲的妹妹招女士。刚从香港赶回、哭成泪人的招女士称,姐姐与陈某麟感情破裂已六七年,一直受到陈某麟的骚扰、恐吓,招家只好全家移居深圳躲避,没想到回家过年还是没逃过劫难。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根据本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