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7月21日电(詹托荣)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于21日下午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会议批准《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福建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决定和任免名单:
任命杨贤金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刘修德辞去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福建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免去方群、林蔚芬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刘朝阳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陈星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涉嫌违法犯罪,免去阮学智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小平为福建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冯潮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张兆民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成苏明、赖德芳、游小峰、陈时雄、陈国华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贤德为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任命欧岩峰、吴钟夏为福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吴金喜为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方齐苗为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邓世章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陈茂和的福建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余学斌的福建省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潘萍的福建省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