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2日讯(记者 岳东 摄影报道)2015年上半年,泸州古蔺县三名男子,砍了2棵红豆杉树木,准备拿回家做蒸饭的“甑子”。哪想,红豆杉树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之称,三人因此涉嫌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森林公安侦办此案期间,三人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补栽近3亩森林。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和各种情节做出从轻处罚,除处罚金外,对三人处罚适用缓刑。村民房前的红豆杉树木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