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很争气,考上了理想的学校,可是家庭比较困难,为了学费和生活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别担心,资助侠来了!

闽侯县教育资助工作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力度,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来看看,2017年具体都有哪些教育资助项目以及申报要求。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符台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在我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户籍在闽侯县;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闽侯县;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和利息的计算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①学生申请贷款注册登录(http://xszz.fjedu.gov.cn/website/index.aspx)
②带以下材料到资助中心(县教育局二楼)进行审核(资助中心登录系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同意推荐。网址:https://zxdk.fjnx.com.cn/)
③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随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申贷手续
④随带银行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到校报到
⑤银行发放贷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免学费
①免学费政策的对象:闽侯职专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②实施范围:闽侯职专在校学生
③实施标准:涉农专业每生每年24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2100元
2、国家助学金
①享受对象: 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实施范围:闽侯职专闽侯职专在校学生。
③实施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④提供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优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等。
⑤资金发放:根据省市审核结果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1、免学费
①享受对象:我县所有教育部门办高中在校生。
②实施标准:闽侯一中每生每学年1900元、闽侯二中每生每学年1800元、闽侯四、六中每生每学年1600元、闽侯八中每生每学年800元。
2、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按在校生10%比例由学校进行评审。
②资助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700元。
③提供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份表格),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优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等。
④资金发放:根据省市审核结果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1、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
①实施对象:我县所有教育部门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②实施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一补”项目
①实施对象:我县所有教育部门办义务教育阶段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的寄宿生。
②实施标准: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
③提供材料: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①实施对象:我县所有教育部门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非寄宿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②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
③提供材料: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五、学前教育资助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民办园)第一类:(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低保家庭幼儿(含特困人员);(3)孤儿或残疾幼儿;(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第二类: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②资助标准:一档(即第一类)每生每学年2000元,二档(即第二类)每生每学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含3%)以内。
③提供材料:第一类提供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二类提供村、居出具的困难证明并经乡镇相关部门确认盖章。
少数民族村学生生活补助
1、实施对象:户籍在我县少数民族村(大湖乡六锦村)的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
2、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
热汤工程
1、实施对象:我县所有教育部门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2、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500元。
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
1、实施对象:闽侯县扶贫办确认的户籍在闽侯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实施标准:高中、职业学校每生每学年3000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2000元。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
1、实施对象: 闽侯县户口并持有闽侯县颁发的第二代全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残疾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子女。
2、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含残联寄宿生补助500元)。
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1、实施对象:闽侯县户口并持有闽侯县闽侯县民政部门确认有效的低保家庭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每学期1000元)。

加油吧,我们的学子,困难总是暂时的,有帮助、有爱心,坚持住,你们总会结出属于自己的果实。(陈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