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3日讯(通讯员 乐剑 陶金贵 记者 梅建明)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偏偏不长记性,受到处罚也不思悔改,依旧再犯。9月21日晚间,南京浦口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就查获了一名再次酒后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的违法人员。巧合的是,两次酒驾被查处的地点竟然相同,而当事人还是被同一个执勤民警查获。
据介绍,当晚9点多,浦口交警大队建设中队民警在浦乌路与高卓线路口执勤时,民警小陶发现一辆两轮轻便摩托车骑得歪歪倒倒的,十分危险,便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车主发现无法避开,只得硬着头皮接受民警的检查。经过初步检测,发现驾驶人徐某有酒后驾车嫌疑,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呼气含量结果为35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此时,借着夜色,细心的民警小陶在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的时候,突然看到驾驶人徐某有些面熟,再一回想,发现徐某正是去年11月份时也是在这同一个路口,因酒驾被自己查获的。当问及徐某为何第二次发生酒驾时,徐某的回答更是令人啼笑皆非,竟称自己就是酒瘾大,想戒酒就是戒不掉。对于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予以拘留五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