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过去了,李艳拿着手中的判决书红着眼眶。她把判决书郑重地摆在儿子何东阳的照片下面,这是一份“见义勇为受害责任纠纷”的终审判决。“何东阳在听到同事马某呼救后,及时实施救助,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种美德应予以弘扬。”判决书中何东阳的生命定格在了2015年7月18日,24岁。本文图片均来自辽沈晚报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