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星期四

济南“黑出租车夺命案”宣判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坷

本报济南9月23日电 今天上午,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山东济南私家车载客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9月份,23岁的郑某为了避免迟到而搭乘一辆“黑车”上班,却想不到因此丢了性命。这则发生在济南的“黑出租车夺命案”曾经引起不小轰动。今年7月20日,济南中院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刘鑫称矛盾只因两块钱车费、绕路加气等小争执引起。

经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刘鑫系济南某公司叉车司机,业余时间驾驶私家车载客。2015年9月11日8时40分许,被告人刘鑫驾驶轿车沿经十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见被害人郑某正在等车,双方谈好价格将郑某送往高新区北胡村。后刘鑫因给汽车加气绕行,将郑某拉至凤山路某路灯杆处时,郑某称赶时间不同意刘鑫先行加气,二人为此产生纠纷,并发生口角。郑某欲打电话求助,刘鑫恼羞成怒,用手猛掐郑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刘鑫抛尸逃逸。2015年9月12日17时,刘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鑫的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虽案发后坦白悔罪,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济南中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袁 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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