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4 星期三

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9月21日起实施

来源:泉州网 编辑:林峰峰

连日来,惠安公路分局分别联合惠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泉州台商投资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在惠安中新花园广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丝艺术公园广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胡明锋 摄)

本报讯 (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郭琳)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9月21日起实施。9月21日,市公路局、永春公路分局与市交通执法支队在永春石鼔治超检测站旁设置法律法规咨询点,向沿途企业主及驾驶员解读新规定,普及公路法律知识。

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由交通部发布,相较之前规定,有许多变化。如原规定四轴货车的车货总量不能超过40吨,现规定不能超过31吨。二轴货车的车货总量不得超过18吨;三轴货车的车货总量不能超过25吨;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的车货总量最多不得超过49吨等。新规定同时优化了办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特别是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

连日来,晋江公路分局、石狮公路分局、泉港公路分局等单位也纷纷在各自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新规宣传,较好地解答了群众关心的超限认定、大件运输许可等热点问题,从源头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对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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